5月1日起,根據國家衛計委要求,患者住進二級以上醫院要與醫生簽訂拒收紅包協議。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,全市率先試水簽署醫患“不收不送紅包協議書”的煤炭總醫院已經滿50天,在醫生自願的前提下,簽約承諾率只達到六成,有四成醫生沒有主動“買賬”,還有不少醫生對此新政抱有抵觸情緒。(4月29日《北京青年報》)
  四成醫生對“拒收紅包協議”不“買賬”,其情可解,簽協議本身就是一種“有罪推定”思維,對醫生的心理是一種傷害,也有辱白衣天使尊嚴。但有醫生拒簽協議的理由是“醫生工資太低”,這就很耐人尋味。一方面,這本身就是一種暗示:雖然不能說這些醫生心中有鬼,但收紅包現象的確存在,如果簽了,就等於給自己套了個籠頭,必然影響“錢途”;另一方面也說明,醫生的工資過低,難以體面生活。
  這當然不是收紅包的理由。因為收入如何是分配製度問題,而收紅包卻是一個醫生的醫德出問題,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。一旦以非法形式以達到“體內不足體外補”,性質就徹底變了。尤其在醫患關係緊張的大背景下,醫生作為相對強勢一方,更該做出努力。既然收紅包現象客觀存在,並且飽受詬病,那麼,用一種雙方都信得過的方式亮明態度,實屬必要。這既是對法律的響應與認同,也是一種表決心性質的姿態,適當的退讓更能體現出醫生“身正影不斜”的高風亮節。
  但現在的問題,不是簽不簽這個協議,而是簽訂之後,收紅包現象能否得到根治。儘管根治顯然不現實,但作用則是無疑的。這不僅已在這家醫院見證效果,而且在主客觀上也有依據。客觀上,協議本就是一種契約關係,一旦簽訂,對主客體必然產生約束功能。而從主觀而言,這就好比在醫生身上放置了一個警鐘,無時不刻在提醒和震懾自己,僥幸和違約成本增大,自然選擇剋制。當然也有例外。因為患者塞紅包的目的只有一個,為求心安。只要沒有醫患糾紛產生,患者站出來揭發就幾無可能。如果不舉不究,簽了協議就跟沒簽毫無區別。
  顯然,簽“拒收紅包協議”的關鍵是看執行和落實如何,而這需要一個有效的監管機制,要能突破“周瑜跟黃蓋”的關係。還有,一旦不塞紅包了,醫療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怠慢病人、開大處方等這些這患者的心病如何除疑,也是個問題。不能防了紅包,忘了防“過度醫療”。但如果僅僅公佈本醫院領導的電話,就成了自家人監督自家人,效果也很令人懷疑。另外,一些特殊情況也要考慮。比如,醫生出於安慰病人的善意暫收紅包行為,可設立一個主動上交的緩衝期,並有配套激勵措施,這既避免可能出現“冤假錯案”,也防止有人將“暫時保管”變成“永久占有”。
  醫生收紅包既是醫德缺失,更嚴重影響醫患關係,必須遏止,但我們更要正視“拒簽紅包協議”背面的那一張張患上“尊嚴饑渴症”的委屈的臉。而要治好這個病,只有從制度層面著手,進一步抓好醫改,讓醫生擺脫寒酸、不體面的現狀。試想,如果醫生都能靠技術吃飯,多勞多得,優績優酬,尊嚴有了,誰還會冒風險乾傻事?
  文/晴川  (原標題:拒簽“紅包協議”背後是“尊嚴饑渴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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